泡泡電波






泡泡電波
 禁忌須知
1. 治療區域有金屬植入物。
2. 孕婦或哺乳期的女性。
3. 現在或曾罹患癌症,特別是皮膚癌或癌前痣。
4. 免疫系統受損或使用免疫抑制藥物。
5. 糖尿病、心臟病、痲瘋病或紅斑性狼狼瘡。
6.有凝血異常病史或使用抗凝血劑。
7.有對熱刺激的病史,如在治療區有反覆性單純皰疹。
8.治療區內有出血、牛皮癬、濕疹或紅腫情況。
9.有皮膚病史,如疙瘩疤痕、傷口癒合異常或乾燥脆弱皮膚。
 
 術前治療提醒
  1. 如曾在治療區域接受過任何填充注射類、埋線、手術…等治療,請於療程前告知醫師。
  2. 盡量避免日曬,以免使肌膚產生泛紅及脆弱。
  3. 治療前三天避免使用含有A酸、水楊酸等外用藥物,以免刺激肌膚。
  4. 治療前請使用溫和的清潔產品清潔治療區域,並請素顏、避免使用乳霜、乳液類產品。
 術後保養照顧
  1. 術後恢復期很短,可正常生活作息。
  2. 治療後請使用冷水與溫和清潔用品清潔治療區域。若肌膚仍處泛紅狀態,請避免碰觸熱水以免刺激,直到緩解。
  3. 治療後至少一週內,請勿於治療區域進行任何去角質動作。
  4. 治療後可立即上妝(礦物質彩妝為佳),也可使用具舒緩、無刺激性的乳霜或保養品。
  5. 如需外出接觸陽光,請使用SPF 30或以上的防曬乳以避免日照傷害。